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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發行消費券,好意大家都看的到,但是真的使用起來,每個人能消費的金額大概也只等同於3600元~
其實800億元要產生8000億元的效益,最快的方法是發行 消 費 救 台 灣 經 濟 彩 券
只要是人都知道,台灣人的賭性在世界上是數一數二的堅強!
今天如果把800億元,拿來連續發行彩券,連續開80期,期期保證頭獎10億
會有什麼結果??
結果就是全民都會來瘋消費救經濟彩券,
窮的人可能會買個幾張,多錢的人就會多買一些,達到自然分配消費的效果,
政府拿了800億出來,到最後全民投入的總金額
可能會超過八千億元!!!
不只是台灣人會來買,這種期期保證10億的頭獎,還可以吸引香港人、大陸人、日本人、世界上各國的人來買,
既可以促進經濟,增加國際資金流入,還達到宣傳台灣在國際上知名度的效果,一舉數得!
而且同時會產生至少80位十億萬富翁,再加上一堆千萬富翁,這些人未來都會是經濟消費上的助力!

最後產生的近八千億元扣掉發行成本一千億台幣,馬上有七千億可以運用,
其中五千億再拿來買日常生活用品,一個國民可以分到25000元價值的生活用品,採買上可以促進消費,更會得到人民的歡迎!而剩下二千億可以應用來拯健保及幫助貧窮急難的人,可以很靈活的運用(不要被A走都是好的!)

各位看官您說說看,這絕對是消費券方案最好的用法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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